一石激起千层浪。看似平静的“避风塘”这几日一下子不平静了,名称之争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这三个字谁都可以用吗?“避风塘”到底有着怎样的来历?为什么只有兰州有数量如此众多的兰州“避风塘”外卖店?兰州“避风塘”怪现象引起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关注
原告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红河公司)不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于2002年9月12日作出的商评字[2002]第17号《关于第1022719号“红河”商标争议裁定书》(简称[2002]第17号裁定),于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2002年10月18日受理
申请人于2001年8月13日对被申请人注册的第1022719号“红河”商标(见附件)以该商标属于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等为由提出撤销申请。依据2001年10月27日修改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修改前的《商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我委予以受理。被申请人在我委规定期限内答辩到案。我委依据2
上诉人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红河公司)因商标权撤销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2)一中行初字第508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红河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田元昊、邓劲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委托代理人李晓
1996年12月28日,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使用于第30类的茶、咖啡等商品上的“梅家坞”商标,商标注册人为杭州某贸易公司。两年多后,当杭州市西湖区西湖乡梅家坞村民得知此事后.全村哗然。尤其当村民们了解到该公司曾因抢注杭州“解百”、“百大”而名声大噪时,愤怒的村民抑制不住心中怒火,他们联名上书,要
上诉人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红河公司)因商标权撤销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2)一中行初字第508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红河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田元昊、邓劲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委托代理人李晓
上诉人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红河公司)因商标权撤销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2)一中行初字第508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红河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田元昊、邓劲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委托代理人李晓
上诉人(原审被告)库尔勒希伯来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纸业公司)与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香梨协会(以下简称香梨协会)商标侵权纠纷一案,前由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12月9日作出(2004)巴民二初字第54号民事判决。宣判后,原审被告纸业有限公司不服,向本院提
商标局认为,《商标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德昌”是四川省辖区内的一县名,不具有其他含义,故不得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因此,异议人所提异议成立。根据《商标法》第十九条规定,经初步审定的第710016号“德昌”商标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