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铃木电梯(深圳)有限公司(下称铃木公司)不服被告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称厦门工商局)工商行政侵权处罚决定,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依法追加第三人SEC电梯株式会社(下称SEC株式会社)参加诉讼。本院于2008年1月2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铃木公司委托代理人周江涛、刘军
国际足联本年世界足球先生候选人之一的英国球星鲁尼(鲁尼新闻,鲁尼说吧)近日打赢了一场域名官司,要回了这个域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认为,现效力于曼联的前锋鲁尼享有这一域名的专有权利。
本案是美国联邦上诉法院(第九巡回法院)1996年审理的上诉案件。案由是针对在某一旧货交易市场贩卖假货(盗版录音制品)的侵权案件。作为权利人,原告向该旧货交易市场场主提起版权侵权及商标权侵权之诉。
“三菱地产”(股和“1·2”是属于三菱系统公司的安号及商标。它以建筑及土木设计监督、包括工等经营目的:在兵库县下田以经营上木建设为业的“三菱建设”(股),它的字号及使用商标“ 「3」”为被告。(参下图1、2、3、4),原告请求禁止使用其字号、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