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已审结这起“红星”商标维权案,认定杨某侵犯了红星公司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赔偿红星公司相应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开支共计近9000元
近日,北京一中院对该案进行了首次开庭审理。因不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今年4月对第1907456号“益母草及图”注册商标(以下简称争议商标)争议作出的行政裁定结果,该商标争议提起人——浙江临海朝阳卫生用品厂(以下简称朝阳卫生用品厂)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提起行政诉
(2008)一中行初字第480号 原告广州市莱斯佩斯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站西路20-22号天和商贸城4018档。 法定代表人叶祖鑫,总经理。
原告深圳市喜悦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喜悦公司)不服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于2008年1月21日做出的商评字〔2008〕第00200号《关于第1554296号“喜悦”商标异议复审裁定书》(简称第00200号裁定),于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2008年2月29日
上诉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安徽文王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仿冒、伪造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一案,不服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阜民三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7年9月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程
原告胡苏琴诉被告海盐县明生蔬菜食品厂商标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08年1月30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8年5月28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胡苏琴的委托代理人叶志坚,被告海盐县明生蔬菜食品厂的委托代理周亦鸣到庭参加诉讼。
1997年4月21日、2000年2月7日西安制药厂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分别获得“利君”文字(注册号第984770号)及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注册证号第1360242号),核定使用商品均为《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第5类的“原料药、片剂、粉针剂、注射剂、冲剂、胶囊剂。”
原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滨州石油分公司为与被告滨州亿丰商贸有限公司第三加油站侵犯商标权纠纷一案,于2007年4月25日向本院起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滨州石油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宋宗坤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滨州亿丰商贸有限公司第三加油站经本
上诉人新乡市力美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美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驻马店市天方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方公司)及原审被告李书义商标侵权纠纷一案,天方公司于2006年7月10日向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力美公司停止侵犯商标权,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该院于2006年11月13日作出(2006)驻
上诉人海南海之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海之润公司)因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6)一中民初字第92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2007年3月5日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7年4月9日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海之润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徐晓恒、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