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形成一批拥有自主商标、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充分、有效地利用商标战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总局从2009年开始开展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示范企业工作。经各地工商局和国资委推荐申报,总局研究确定了首批53个示范城市(区)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 《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意见》的通知 工商标字〔2009〕1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副省级市工商局,总局各司、厅、局,各直属单位: 《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大力推进商标
为了规范商标转让行为,减少商标转让争议,避免虚假转让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申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申请人需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则。为便于商标申请人制订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范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使用行为,现提供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参考样本供申请人参考使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驰名商标认定申请的审查、审定 第1节 驰名商标认定应考虑的因素、证据材料 第2节 商标管理程序中的审查 第3节 商标异议程序中的审查 第4节 商标异议复审、商标争议程序中的审查 第5节 审定 第三章 复审与审核 第四章 监督与法律
商标是由文字、图形、颜色等各种要素构成的一种区别不同商品经营者的标志,商标的使用对象是商品,离开了商品,商标就失去了存在的依据。按照商标的不同用途和作用,可以将商标分为商品商标、服务商标、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等。注册商标必须具备的条件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 ”(所报商标和商品或服务)的生产、经营,提高商品质量,维护和提高“ ” (所报商品或服务)在国内外市场的信誉,保护使用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 (注册人)成员在 (本申请所包括商品或服务)上的生产和经营,共同维护和提高商品(或服务)的市场信誉,保护 (注册人)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商标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 ”商标是经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 制定本办法。 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商标国际注册,是指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及《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该协定有关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已经2002年1月30日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2月4日公布,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保障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奥林匹克运动的尊严,制定本条例。